問題是,若何在增添要求項文字的同時,依然保有原手藝範圍?楊明道建議,可以添加原本就需要的功能,就不會產生太多限制,「例如
即便素質上仍不脫軟體專利,uspto對於人工智慧、大數據等新技術基本上保持開放立場的緣由很多。第一,當初嚴格檢視軟體專利,是因為專利權人大多為npe(非專利實施實體),但在alice案以及ipr程序運作完善後,npe的活動已經遭到控制;第二,因為這些手藝都是這兩三年來才快速成長,審查官可以或許應用的前案(prior art)其實不多,獲證率也是以提高;第三,而今的ai專利,大多都連系了硬體裝備和現實應用領域,並不只是抽象概念(abstract idea),自然不會被輕易核駁翻譯
這看起來或許只是個業界趣聞,但在實務運作上仍然有參考價值。「先不說過怎麼拿到專利,如果獲證後
ai手藝專利趨向方興日盛
「兩年半前,鉦昱翻譯公司們曾幫一個銀行客戶處置軟體相幹的專利,可是不管我們的同事怎麼跟uspto的審查官诠釋,對方就是不想准這個案子,」飛翰(finnegan)外法律王法公法事務律師事務所合股律師楊明道說,後來差不多談完了,這位同事問審查官,過去一年內,在這個領域裡總共准了幾件專利翻譯「結果這個審查官居然跟我們同事說:一件都沒有!」
1. 要求項處置越細緻越好
不過,這已經是兩年半前的事情。當時美國最高法院剛判完alice v cls bank一案,對於美國專利法第101條的專利適格性(patent eligibility)做出相當嚴格的解釋,一時之間軟體專利都成了燙手山芋,uspto幾乎核駁了每一件案子。不過兩年半後,這種情況出現反轉翻譯「我們發現,此刻uspto對新手藝都還蠻友善的,」楊明道說。
ai手藝正遭到強烈熱鬧追捧,但當相幹研發的功效幾近都是軟體演算法時,該怎麼以專利來保護?其實,美國專利商標局(uspto)對於軟體專利的策略已不再那麼保守,尤其在ai這種新科技上,更願意保持開放給與的立場翻譯只要好好撰寫要求項內容,一樣可以用專利保護珍貴的ai手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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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明道暗示,在專利審查上,美國的業界傳播著一個「謊言」:「審查官在決議要求項要不要核准時,會先拿一枝筆來量那些文字的長度;如果比一枝筆還長,拿到核准應該沒什麼問題,可是請求項如果比一根迴紋針還短,審查官就會入手下手找前案駁掉了。」
從數據也看得出,人工智慧專利的範圍一向不亂成長,尤其是2010年起頭,年度申請量從本來的2000件上下起頭爆發,幾近每一年都新增1000件擺佈。到了2016年,申請量也已突破一萬件(圖1)。因此,真正的問題或許不是軟體到底可不可以成為專利,而是該怎麼撰寫軟體專利,才能確保其可專利性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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